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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770   更新时间:2025-02-06

一、起诉与受理


起诉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,债权人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起诉状中应明确诉讼请求,即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,并陈述事实与理由,提供初步证据。法规1

受理: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,会进行审查。符合受理条件的,根据法律规定,法院会予以受理,并通知债权人。

二、送达与答辩


送达:法院会向债务人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,确保债务人知晓诉讼事宜并准备应诉。

答辩:债务人收到起诉状后,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,对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和反驳。

三、举证与开庭审理


举证:债权人和债务人需根据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,并就对方的主张进行质证。证据应真实、合法、与案件有关联。

开庭审理: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,并组织双方进行法庭调查、辩论等环节。开庭审理是查明事实、分清是非的关键环节。

四、判决与执行


判决:经过审理后,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。如果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,债务人应依法履行。

执行: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判决,债权人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措施,如冻结银行账户、查封财产等,以迫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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